男子因同居女友离去砍伤女友父母
2008-05-15 18:41:36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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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因同居女友离去砍伤女友父母
市场报讯 (刘仲国 记者 张发平) 为逼同居女友回心,不惜砍伤女友父母。日前,无为县法院一审对砍伤同居女友父母的李小勇及二名帮凶(本报曾报道过),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一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李小勇是铜陵人,现在江苏苏州经商。先前同无为的一女子同居生活多年,近年双方产生矛盾。2007年5月13日,双方在又一次发生争吵后,女友离开了李小勇,李小勇多方寻找没有消息,最后他想到了女友的父母。5月26日,他邀上张大力、胡健和王三权(另案处理)三个朋友,驾驶一辆轿车,找到女友在无为县泉塘镇的家中,向女友的父母要人,并因此与女友父母发生争吵。回到苏州后,李小勇越想越气,又找来胡立(另案处理),五人在一起预谋策划报复行动。为便于行动时联系,李小勇给每人预交50元手机费。
2007年6月8日清晨,李小勇等五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棍、刀具,换上假车牌,驾车从苏州经芜湖,傍晚时分再次来到无为泉塘镇,按照事先策划,胡立提前下车观察情况,胡健将车开到泉塘镇政府附近等候接应,张大力、王三权带着草帽进到李小勇同居女友父母所在的村中,实地查看位置、地形和路线。当晚8时许,天色渐黑,张大力、王三权带上铁棍、刀具,闯入李小勇同居女友父母家中,对两位老人一阵砍打,女友父亲当场被砍倒在地。作案后,李小勇等又换一副车牌,驾车转道庐江经合肥逃回苏州,留下胡立一人继续观察情况,发现危险及时通知他们。途中李小勇发给每人500元酬金。次日,胡立见动静不大,也悄悄乘车逃回苏州。李小勇同居女友父母的伤情经鉴定均构成轻伤。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无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,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。2007年8月10日在苏州将张大力抓获, 12日又将李小勇、胡健抓获。李小勇等和女友父母达成协议,赔偿损失3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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